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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龙海市19人涉黑团伙受审 曾充当地下出警队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12月01日03:49  海峡都市报
19个成员让庭审现场显得有点挤 19个成员让庭审现场显得有点挤

  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洪河根  王乾细 文/图

  本报讯 龙海市东园镇陈某加等人通过殴打镇政府干部,树立“歹仔头”(闽南语,坏人的意思)形象,从2001年起强行垄断了地材承包市场和运输市场。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后,网罗刑满释放人员,逐渐形成了称霸一方的涉黑势力。

  昨日上午,龙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某加等人涉黑案,此案涉案人数多达19人,是近几年龙海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。检方指控,陈某加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开设赌场,窝藏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,起诉书多达80页。

  据悉,这起案件的审理将持续3天时间。

  暴力敛财

  网罗刑满释放人员

 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,2001年以来,陈某加通过在龙海东园开发区殴打镇政府干部等违法行为,逐渐在当地树立起“歹仔头”的形象。

  2005年起,陈某加为扩大势力,先后纠集陈某强、林某强等人进行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,破坏东园开发区地材承包市场秩序,扰乱东园镇杨梅中转运输市场秩序,同时积累一定的社会财富,在东园开发区一带形成恶势力团伙。2008年以来,陈某加为进一步扩大势力,称霸一方,甚至网罗刑满释放人员从事非法活动。

  “兵强马壮”后的陈某加分层次管理,并设定了“出来玩要讲义气、打架要齐心、出事要互相帮助、不能做偷抢、强奸等不光彩的事、他们说什么就做什么”等规矩约束、控制下属人员。渐渐地形成以他为首,以林某强、陈某为骨干,以被告人曾某鹏、韦某、甘某华、黄某宏、邱某德、陈某容、王某伟、黄某军、黄某旺、黄某伟、曾某发、陈某强、曾某平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  充当“地下出警队”

  4年作恶27起

  在陈某加组织、指挥下,该组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,在东园开发区等地称霸一方。他们还充当“地下出警队”,先后到浮宫某KTV、某粮油工地维持秩序,同时还帮助郑某明等人追讨欠款,多次介入当地各层面纠纷或重大利益分配,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秩序;多次介入东园开发区特别是厚境村的地材承包经营,并对该区域地材承包经营行业造成严重影响,仅2005年至2010年期间在厚境村投建的企业有7家,该组织采取强迫手段或利用强势地位介入承包地材的就有4家;利用强势地位介入工程建设,承包漳州某五金有限公司、漳州某技术学校、漳州某塑胶有限公司等部分工程,为组织聚敛钱财,获取经济利益,为组织活动提供经济基础。

  龙海市检察院指控,该团伙带有黑社会性质,2005年至2009年,组织实施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开设赌场,窝藏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,共作案27起,致1人轻伤,非法所得5万多元。

留言板电话:010-826122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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